本内容由欢乐小品剧本网独家提供,更多小品剧本尽在欢乐小品剧本网! 6月4号,北京法院官网发布女演员刘诗诗与徐娅名誉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! 提起刘诗诗,大家都不会陌生。 1987年3月10日出生于北京,2002年考入北京舞蹈学院芭蕾舞本科班。 2004年进入了娱乐界,在爱情剧《月影风荷》中饰演女主角叶风荷。刘诗诗成名于《仙剑奇侠传》,清纯可爱的造型备受观众喜爱。凭借仙侠剧《仙剑奇侠传三》受到更多关注 。2013年,在“新生代四小花旦”评选活动中,刘诗诗与其她三位女演员共同被评为内地新“四小花旦” 。2015年1月20日,刘诗诗与吴奇隆登记结婚 。 起诉方正是刘诗诗本人,被告是一个普通网友,该网友连续多次发布下流语言辱骂刘诗诗,骂刘诗诗不孕不育,骂她生不出孩子,忍无可忍的刘诗诗才选择对簿公堂维护名誉权。 判决书中称,2017年3月19日至2018年5月28日,被告徐娅利用微博账户“痴汉少女小奶猪”公开发布多条侮辱刘诗诗的博文及不实谣言,致使原告社会评价降低、名誉受到严重损害,给原告带来了巨大的精神伤害,严重干扰了原告正常的工作与生活。 法院认定,当事人徐娅多次使用低俗下流语言对刘诗诗进行辱骂,足以认定构成对刘诗诗侮辱,属于明显的主观过错,构成对刘诗诗名誉权的侵犯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 法院最终判决,被告徐娅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,公开在报纸上发表赔礼道歉公告,连续刊登十五日,并赔偿原告公证费1400元,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,合计101400元。裁判日期为2019年3月25日。 为了出名无所不用其极,这样的人早晚会受到法律的惩罚! 相关剧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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